2023-04-27 00:00:00 发布
各位执业药师:
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,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,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请各位执业药师学习并提出宝贵意见,尽快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国家药监局邮箱:xuxc@nmpa.gov.cn。或反馈至江南体育平台app秘书处,邮箱:gdsysxh@163.com。
意见反馈截止至2023年5月8日。谢谢!
该意见征求关系到执业药师切身利益
请广大执业药师认真研读积极参与
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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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药师继续教育
020-83841569
020-37886911
会员服务
020-37885090